1)第七十四章 我的拳头很厉害_诸天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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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知秋觉得这一次穿越的开局是很尴尬的了,因为他听不懂这里人说的话,而这里的人也听不懂他说的话。

  语言不通,则生冲突。

  若不是除了语言沟通之外,还有肢体交流,叶知秋还说不准要与大明侍卫对阵多长时间。

  “我看过《朱元璋》那部电视剧,清楚的记得朱元璋乃是淮右布衣,所以现在的官方话是淮西话?而且还是几百年前的淮西话?可惜不管是现在的淮西话,还是过去的淮西话,我都不知道。”

  叶知秋觉得以他掌握的方言,可以去穿越大秦,毕竟大秦的地盘是在关中地区,在现代界属于甘陇陕西一代。

  不过就那么穿越过去,方言可能会听懂一些,但是秦朝的字似乎是小篆,他又不认得几个。

  语言啊,总归是最基础的。

  “我希望有一天,全世界都说普通话。”

  叶知秋坐在大明的一间大殿里,又翻了一页书。

  若不是他修炼到练气境界精神力已经大大提升,这么多大明的启蒙书籍,他不知道要看到何年腊月。

  大明的那个少年皇帝还是一副少年心性,在他学习读书的时候还走进了几步,想要观察一下究竟是他聪明,还是他聪明,然后就被一脸慎重的侍卫长请走了。

  “江彬,你不要慌,这位道长既然肯学大明的文字,那是一定要想着融入大明的,不会对朕造成什么危害。”

  叶知秋还可以听得到那少年皇帝的说话,当然说的内容,叶知秋现在听的一知半解了。

  “少年皇帝送的饭也不敢吃,万一有毒怎么办,只能吸收吸收天地灵气勉强充饥了。”

  叶知秋看着少年皇帝命人送来的食物,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是他还是不敢吃。

  他有百变武器在身,刀剑是杀不死他的,但是被毒死还是很有可能的,他索性不吃,客观上算是展示了自己的超能力。

  我会辟谷哦,少年皇帝,你不要太怀疑我哦,我们来建立友好的关系哦!

  这是叶知秋的戏谑之话,却也是他的内心所想。

  在任何一个时代,如果逼不得已要和皇帝作对,一般情况下,还是要跟皇帝打好关系的。

  “继续看书吧!”

  叶知秋摇了摇头,撇开任何杂念,继续学习。

  ……

  “那位道士看了几天书了?”

  豹房之中,少年皇帝吃着香蕉看着猴,随意提起了一句。

  “陛下,已经两天多了。”

  旁边有太监恭敬开口道。

  “那朕送去的东西那个道士可曾吃了?”

  少年皇帝又问。

  “陛下,此人不识好歹,陛下派人送去的御赐之物,此人一粒未尽,真是无法无天,恳请陛下斩了此人!”

  另一个太监恶狠狠说道。

  他便是自小陪伴皇帝的刘瑾。

  这一次那个道士一来,他便下意识觉得这个人是他受宠的威胁,若是让这样一个神通广大的道士走进皇帝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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