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4章 跑跑_刀与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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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风时常往北吹,也带来它的厚礼,满嘴的雪渣子,梁九下马,抵达龙门镇,龙门镇地处谢雨城后方,而谢雨城,则是大燕边陲军城。与大梁的风锤城遥相对望。历经多日,马不停蹄的梁九,竟已来到大燕境内!

  风雪渐大,梁九走入一家客栈之前顿了顿,抬头眯眼,看了眼天际那只乌鸦,在这样的风雪之下,竟然还在颤颤飞,他冷笑一声,推门进客栈,龙门客栈。

  易容后的梁九如个冷脸浓胡的大漠刀客。心道这乌鸦确实厉害,还特么会定位?不亲自涉险还真引不出那暗中人。

  “小二,二十斤烧牛肉,一碗大龄岗。”田大富这马屁常拍马蹄上的家伙说的没错,梁九这宗级饭量贼大。

  至于这大龄岗,有道是一入江湖岁月催,大龄江湖中人,最爱喝这大龄岗,劲足醇厚。

  “好嘞,客官,承蒙关照,六两银子。”这里牛肉可贵了,一般客栈酒馆卖的牛肉都是老牛干不动农活的那种,还经常买不到。

  龙门客栈历来的规矩,先钱后食。

  梁九掏出多的碎银,约莫七两有余。

  “顺便喂喂我那马,可别被那大雁叼走。”

  店小二接过碎银后搓了搓,满脸堆笑:“客官放心,大雁叼不走。”说罢朝门口使个眼色,门口的灰裳伙计出门牵过那匹马,往客栈后的隐蔽地堡走去。跟代客泊车似的。

  这言中的“大雁”,实是指大燕朝廷,大燕朝廷抓马抓疯了,也把目光放在这些客栈酒馆外。

  梁九同别的老江湖一般先打量一圈客栈内众人,每桌食客桌上各自放有刀剑枪棒,跟土匪窝似的。

  木门再次被推开,进来两衣裳褴褛的俊俏小伙,正是汤聂两狗子。两人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花大价钱买的锦衣裤全都成了破烂布,脸倒是被保护的挺好,要不是腰间还绑着两把品相不错的剑,就是两个好看的叫花子。

  汤狗子这浪里小白龙可不是白叫的,小时候就他最爱扎猛子,救过不少被水草缠过的兔崽子。习武以后也不忘时不时找条河去扎猛子,一天试着把内力聚到双腿,跟剑鱼似的,像腿上开了窍。一惊,原来《追风决》不仅能跑路,还能跑水。当真保命之利器。

  前些天被那渡船老汉追杀一路,两狗子走的水下死里逃生,马可不会潜水,算是没了,给他俩心揪得疼,一路上边操嗓子骂粘杆处的乌龟王八蛋,边跑路,狗命要紧。好在剑还在,没把趁手的家伙混什么江湖。今个路过龙门镇想起一位红颜榜上的美人儿,便进来瞅瞅。

  龙门客栈有位老板娘,两狗子找一空桌坐下,也不点东西,只管盯着老板娘猛看。老板娘叫余欢,一头乌黑的秀发绾成美人髻,鬓角留一抹飘荡荡的青丝,偶尔贴在殷红色的晶莹唇瓣上,风韵正值。

  飘荡荡的不止青丝,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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