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27章 到此为止吧再爱就不礼貌了_回到九五当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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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会喜欢这首歌,是因为十七岁时,有个姑娘喜欢,他为了追那个姑娘,自己就去偷偷学弹吉他。

  当然,和所有故事相似的是,后来那个姑娘不见了,后来,还是没有听他弹完。时过境迁之后才明白,纵使会在无数个午夜时分频繁的想念,自己一个人扛着所有的不甘,但依然想给她全部全部全部的自由,不打扰是他最后的温柔。

  大概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有一个那么深爱的人,围绕着喜欢的人转一圈,就看到了全世界。感情太过强烈而真切,它在心里乱窜,火光四射。

  这个世界上最美的风景就是看到你的第一眼,别说春风十里不如你,就连夏天的西瓜和冰雪碧,秋天的长围巾和风衣,冬天的小雪和热奶茶都不如时时刻刻能见到你。

  慢慢长大,总有些人会在不知不觉中离开,说了再见,过了很久,才发现再也见不到,当我们发觉时,已无从找起,只能自己回味,生命总是认识一些人,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再到陌生,那些离开的人,牵着我的手,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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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牵,好想你,却不露痕迹。

  总是会念起一个人,或者说只是一个幻影。承载的大约是过往之重,又轻若鸿毛。都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心死,其实,在感情里,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心不死,执着地相信与等待着白月光与朱砂痣,但温柔了岁月和惊艳了时光的人,往往不会统一,不知道接受了蚊子血与饭粒子的日子里还会不会再想起你。

  今天看到一个网易云评论:高中那会,我暗恋一个女孩子,那天她在折千纸鹤,我说“这是要送给谁啊”,她看着我说“送给我最喜欢的人”。那年毕业,她送给我一只熊公仔。后来我结婚了有了孩子,有一天孩子调皮用刀割开了那熊,里面装着许许多多的千纸鹤,当时我哭了……

  其实读到这里,我的鼻子已经酸了。

  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醒来时,天依旧清亮,风仍然分明,而光阴的两岸,终究无法以一苇杭之。

  无须更多言语,我必与你相忘于江湖,以沧桑为饮,年华果腹,岁月做衣锦华服,于百转千回后,悄然转身,然后,离去。

  年少的时候

  总会错过一些人

  搞砸一些事

  你的未来

  我不曾想过要亏欠

  你的世界就让你拥有

  我给你全部全部全部的自由

  这是我的温柔

  我只愿你

  余生尽欢

  晚安

  不卖惨,也不装深情

  他是我的初恋,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她有一些钱,有时间。多年后,和他躺在同一张床上只是为了感受一下被爱和爱的感觉。

  十年了,在别人的印象里,她依旧是独立、生性凉薄

  但他们都不知道,她有一个爱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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