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百八十四章 科举制度_开局我成为大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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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塾,他们很多都是培养自家子弟为主,最多为了名声招收一些天赋比较好的寒门子弟进入他们家族的私塾读书,这只能算是一种恩赐。

  科举的应试者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即「生徒」和

  「乡贡」。生徒即官办学校的学生。乡贡即各地人自学或在民间私塾学成,到县、州应试,经地方考试合格,再到京师应试。

  其实实际上原来叶桓一直都没有实行科举制度,不仅是硬件条件还不行,软件条件也是不行的,现在印刷机已经被发明了出来,并且天下也归一统,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已经具备好了可以实行科举制度的时候了,所以他才会颁布圣旨把科举制度当做国策确定下来,这也算是大汉帝国的第二个祖宗之法了,第一个自然就是官员们的退休制度和皇帝的退位制度。

  皇帝叶桓制定的科举制度是参考他前世古代盛行的科举制度制定出来的,并且经过下面大臣们讨论,提出了一个比较符合这个世界的一些规

  定,还把一些不合理的剔除掉,这样一来,就推出了符合大汉帝国国情的科举制度了。

  大汉帝国的科举制度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选拔官吏为朝廷所用。

  科举考试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明算(数学)等多种科目,考试内容有时务策、帖经、杂文等。

  大汉帝国的科举考试规定分为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这四个级别,只有通过前面一个考试级别才能参加下一个级别考试。

  院试:在府州的」学院「举行,又分为「岁试」「科试」两级。岁试是每年举行的童生「入学」考试,录取后即为「生员」,通称「秀才」。科试则是对已在学校的秀才进行考试,成绩优者方可参加下一级考选举人的乡试,成绩劣者要受处罚甚至取消生员资格。科试也称为录科。只要考取了生员,就算脱离平民阶层,称为「士」了。大汉帝国朝廷规定:对学校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各衙门官员以礼相待」,「生员如果犯事情重,地方官先报学政,俟黜革后治以应得之罪;若词讼小事,发学责惩,不得视同齐民一体扑责」,即生员享受免丁粮(免役税)、食廪(国家供给衣食,优厚者称廪生,次一等为增生,初入学生员无廪膳、称附生)、政治司法特权(官员以礼相待,生员见官不必下跪,生员犯法地方官须先报学官才能处理,不得像对一般百姓一样施用刑具)。

  可以说,只要通过了院试成为了秀才,那么不仅个人前途得到了改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自己家人也会跟着受益。

  虽然说大汉帝国劳役很少,而且劳役还是有报酬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农民就不用缴纳赋税了,只不过他们缴纳的赋税没有以往的王朝那么重,只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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