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44 章_许君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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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跟-我-读WEN文-XUE学-LOU楼记住哦!今天是我在研究所正式上班的第四天了。

  除了打酱油,还是打酱油。

  中午,小白问我,最近对什么书比较感兴趣,我说:“菜谱。”

  我说的实话,最近林森开始坚持不懈地到我家蹭饭。他很沉默,吃到不喜欢的菜也不会说,我只能按每顿饭剩下来的菜来琢磨他的喜好。还好,他虽然不是南方人,却还喜欢吃辣。

  最大的问题,是他脑子里面似乎没有等价交换的概念。他才到我家吃了不到五顿饭,已经把他家里的电饭煲、电磁炉、乃至锅铲都送给我了。如果不是我坚决拒绝,他可能连电热水壶都要送给我了。

  他这个人的古怪之处,就在于,任何的客套和虚伪在他的逻辑面前,都会被击得粉碎。而他的逻辑就是:我反正用不上,不如给你。

  在他身上,本教导主任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挫败感。

  我深深地觉得,其实,他除了搞物理,也很适合搞**哲学——如果世界上都是像他这样的人,那么**那个“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社会早就实现了。

  但我,并不讨厌林森。

  我甚至有点喜欢他。

  这样的人太少,像大熊猫,你会好奇地看,却不见得喜欢。你可以和他和平共处,却不想把他带回去养。

  可是我,也许正如李祝融所说,是个没心没肺的怪胎。我圆滑世故,却不喜欢和正常人相处。

  我宁愿饲养一只熊猫。

  吃过午饭,我带着“熊猫”回研究所。

  林森这个人,有一个习惯,就是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好在r大研究所有这个习惯的人不在少数。研究所大概也知道,所以这附近是不通车的。免得一年撞死几个天才。

  他在走路看书这件事的造诣很深,造诣深并不是说他走路就不撞东西,而是说,他对走路撞树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了,撞上东西并不能打扰他看书的思绪,他连头都不抬一下,就继续走。

  我在研究所前面的一栋红砖房前遇到了李祝融的黑色凌志。

  其实这种车早就已经不叫凌志了——它改了名字,换了造型,只是坐在里面的人没变,还是一样地飞扬跋扈,不管他人死活。

  他把车直接停在了我面前。

  他这种人,最要面子,自从上次找到我之后,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就常常丢面子,所以他来见我的时候都是自己开车。没有司机保镖之类的人看着,丢面子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上车。”他戴着墨镜,穿一件藏蓝色西装,一张脸白得无一丝温度,鼻梁高挺,嘴唇削薄。

  我刚想答话,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原来是跟在我后面的林森一头撞在了他的车上。

  林森这一下撞得很实在,眼睛都歪了,他只好摸索着把眼睛扶正。

  我看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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